2013年3月28日 星期四

詐欺罪


詐欺罪

參考這個網頁
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C0000001
刑法第61條「詐欺罪」
上面有說要看339和341條

第339條
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
白話一點的說法:
為了得要讓自己或其他人到某些東西,而使用「詐術」,會被關或是罰錢。


2013年3月12日 星期二

照著做或許不錯


【永遠都不要做的事】

1,跟知己上床
2、和情人結婚
3、把同事當成朋友
4、到朋友公司打工
5、在上司面前知無不言
6、輕信上司的許諾
7、喜怒哀樂都掛在臉上
8、在人堆里大聲打電話
9、習慣於給自己找藉口
10、超車過去,看開著車有著窈窕背影的MM的臉
11、對MM的"字信以為真
12、指望前女友回心轉意。